
期刊简介
本刊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学术刊物,创办于1984年。原名《微量元素》,1992年更名为《微量元素与健康研究》。是国内创刊最早的唯一一份微量元素学科专业期刊。现被“中国核心期刊(遴选)数据库”、“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”全文收录,《中国期刊网》、《万方数据-数字化期刊群》入网期刊,《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》入编期刊,《中文生物医学期刊文献数据库》(CMCC)、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》、《中文科技资料目录—医药卫生》全文收录,并被列为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》来源期刊,《CAJ-CD规范》执行优秀期刊。 从2003年起,本刊已由原来的季刊改为双月刊,逢双月28日出刊。发表周期可由原来的6~9个月缩短至平均3~6个月或更短。为了节省审稿时间,编辑部承诺:①凡经编委推荐的具有突破性创新成果的文章,编辑部不再另找审稿人审查,优先在最近一期发表。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,部、省、市级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的文章,以及特别优秀的论文,本刊可优先发表。 本刊特别欢迎论点鲜明、有独到见解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论著性文章。内容包括实验研究、临床医学、预防医学、中医中药、妇幼保健、食品营养与食物链、实验技术、综述与讲座、环保、商检以及中西医结合的新理论、新技术、新成果等稿件。也十分欢迎短篇论著性论文。
专利可以转让吗?转让的专利是否可以用作职称评审?
时间:2023-11-14 09:19:51
先说结论,专利可以转让,转让的专利可以用于职称评审。在职称评审中,通常会对申请人的专利情况进行考核。如果申请人拥有转让的专利,这些专利是可以用来评职称的。
然而,在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时,需要注意不同的专利许可模式。这些模式包括普通实施许可、独占实施许可、排他实施许可、分售实施许可、交叉实施许可和专利权转让。
普通实施许可:许可方(即专利权人)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,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。
独占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,任何他人(包括许可方)都不得实施该专利。
排他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有权实施,许可方也有权实施,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。
分售实施许可: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,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。
交叉实施许可: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。
专利权转让: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。
因此,在考虑使用转让的专利进行职称评审时,需要明确该专利的许可模式,以确保其可用性。